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硅磷晶相关法规之假冒伪劣的定义

作者:不详 来源:网络 时间:4/12/2019 7:56:13 PM 点击:

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、情形一、定义: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、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。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。二、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:(1)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、产品标志、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;...

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定义、情形
一、定义: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、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。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。 
二、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: 
(1)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、产品标志、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;   
(2)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;   
(3)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的;   
(4)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;   
(5) 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;   
(6) 失效、变质的;   
(7)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   
(8)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;   
(9) 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明令禁止生产、销售的。   
三、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,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,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:   
(1)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;   
(2)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(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)的;   
(3)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;   
(4) 实施生产(制造)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;   
(5)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、含量等而未标明的;   
(6)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   
(7) 属处理品(含次品、等外品)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“处理品”字样的   
(8) 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  
例如:将内生产硅磷晶冒充进口硅磷晶销售,将工业硅磷晶以饮用水硅磷晶销售等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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